**双重汇率制(Dual Exchange Rate System)**是指一个国家在同一时期内实行两种或多种不同的官方汇率,分别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国际交易。这种制度通常用于平衡国际收支、调节进出口贸易或应对外部经济冲击。
布雷顿森林体系在1971年崩溃,之后各国开始转向浮动汇率,但有些国家可能还保留了一些固定汇率机制,或者转而采用双重汇率来应对不同的经济需求。比如,一些发展中国家可能会设置不同的汇率用于进口必需品和出口商品,或者用于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的交易。
例如,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,也就是1978年后,可能开始尝试双重汇率。
通常,这种制度下,官方设定两种汇率:一种是主要汇率,用于大多数贸易和金融交易;另一种是辅助汇率,适用于特定项目,如进口关键商品、出口补贴、旅游收入等。这样做的目的可能是为了平衡国际收支,鼓励出口,限制进口,或者吸引外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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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 **一、双重汇率制的定义与运作机制**
1. **核心概念**
– **主汇率(Official Rate)**:适用于大多数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(如大宗商品进口、普通出口)。
– **辅汇率(Secondary Rate)**:适用于特定领域(如奢侈品进口、资本流出、侨民汇款等),通常与市场汇率挂钩或存在较大价差。
– **目的**:通过汇率差异引导资源分配,保护国内产业或刺激出口。
2. **典型操作模式**
– 政府设定两种汇率,辅汇率通常低于(或高于)主汇率,形成套利空间。
– 例如:
– 主汇率:1美元=3本国货币(用于一般贸易)。
– 辅汇率:1美元=5本国货币(用于奢侈品进口或资本外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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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 **二、1974-1985年双重汇率制的背景**
1. **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(1971-1973年)**
– 美元与黄金脱钩后,全球进入浮动汇率时代,但许多发展中国家仍依赖固定汇率或双重汇率制管理经济。
2. **石油危机与经济滞胀(1970年代)**
– 1973年和1979年两次石油危机导致油价飙升,加剧了发展中国家的外债负担和贸易失衡。
– 部分国家通过双重汇率制隔离进口能源的成本冲击。
3. **拉美与非洲国家的实践**
– **智利(1974-1979年)**:在皮诺切特军事政权下,实行严格外汇管制,设置多种汇率以吸引外资并限制进口。
– **阿根廷(1970年代末)**:通过双重汇率制管理外汇短缺,主汇率用于官方贸易,辅汇率用于黑市交易。
– **尼日利亚(1980年代)**:为应对石油收入波动,采用多重汇率调节出口收益分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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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 **三、双重汇率制的目标与效果**
1. **主要目标**
– **稳定经济**:隔离外部冲击(如油价上涨)对国内物价的影响。
– **促进出口**:通过低估汇率降低出口成本(如韩国、台湾在1970年代初期曾短暂采用)。
– **控制资本流动**:限制短期投机性资本外逃。
2. **实际效果**
优点可能包括灵活应对不同经济部门的需求,促进出口,保护国内产业。缺点可能有汇率管理复杂,容易产生套利机会,导致黑市出现,资源配置扭曲,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机构可能反对这种做法,因为不符合自由浮动或固定汇率的原则。
– **正面影响**:短期内缓解外汇压力,支持重点产业(如制造业出口)。
– **负面影响**:
– **资源配置扭曲**:汇率差异导致企业优先追逐补贴领域,而非效率最优方向。
– **黑市繁荣**:辅汇率与市场汇率的价差催生非法外汇交易。
– **财政负担**:政府需持续补贴汇率差,消耗外汇储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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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 **四、典型案例:智利的双重汇率制(1974-1979年)**
1. **背景**
– 1973年军事政变后,智利推行新自由主义改革,试图通过汇率政策吸引外资。
– 1974年设立“汇率平衡账户”(Cuenta de Movimientos Especiales, CME),将外汇收入分为三类:
– **第一类**:出口创汇企业可保留部分外汇用于进口。
– **第二类**:非传统出口(如铜矿以外的产品)享受优惠汇率。
– **第三类**:进口必需品(如粮食、机械)适用官方汇率。
2. **结果**
– 出口多元化取得进展,但汇率管理复杂导致腐败滋生。
– 1979年智利转向统一浮动汇率制,结束双重汇率实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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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 **五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(IMF)的立场**
– **反对多重汇率**:IMF认为双重汇率违背自由兑换原则,可能加剧国际收支失衡。
– **结构调整贷款**:1980年代,IMF要求实行双重汇率的国家(如阿根廷、土耳其)进行汇率并轨作为贷款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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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# **六、1985年后双重汇率制的衰落**
– **广场协议(1985年)**:主要发达国家推动汇率市场化,削弱了双重汇率制的生存空间。
– **全球化加速**:统一汇率成为国际贸易和投资的主流需求,多数国家逐步放弃复杂汇率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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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总结**
1974-1985年间的双重汇率制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,反映了发展中国家在外部冲击和国内经济脆弱性下的政策选择。尽管短期内可能缓解危机,但其长期副作用(如市场扭曲、腐败)促使国际社会推动汇率自由化。这一时期的经验也为后来的汇率制度改革提供了重要教训。
### 关于1974–1985年中国的“双重汇率制”:
**定义**:
双重汇率制指同时存在**官方汇率**和**贸易内部结算价**两种汇率,分别用于不同性质的外汇交易。
**背景与实施**:
– **1970年代**:中国外汇短缺,为鼓励出口并控制进口成本,1979年启动汇率改革试点。
– **1981年正式推行**:
– **贸易内部结算价**:1美元=2.80人民币(高于官方汇率),专用于进出口贸易结算。
– **官方汇率**:1美元≈1.50–1.90人民币(1981–1984年),用于非贸易项目(如侨汇、旅游等)。
**目的**:
– 通过贸易结算价补贴出口企业(实际“贬值”刺激出口),同时用较低官方汇率降低非贸易外汇支出。
**结束**:
– 1985年1月,中国取消双重汇率,统一为1美元=2.80人民币(实际向贸易结算价靠拢),但后续仍存在外汇调剂市场等多元汇率安排。
**影响**:
– 短期内缓解了外贸逆差,但扭曲了价格信号,1980年代末逐步向单一汇率过渡。
数据来源: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外汇管理局、国际清算银行(BIS)等。